濫用勞務派遣
時間: 2011-04-21 來源: 中國律師人才網
案例:在北京肯德基工作了11年的徐某某,被法院一審認定其身份并不是肯德基的員工,要求肯德基補發工資和11年的經濟補償金的請求自然也就被法院駁回??系禄緞僭V的依據是:他的全體員工都與北京時代路橋勞動事務咨詢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,并由該公司為員工代發工資、上保險。徐某某這樣的肯德基員工就變成了路橋公司員工,而徐某某等人與肯德基之間則變成了“勞務派遣”的關系。
點評:
勞務派遣,又稱勞動派遣、勞動力租賃,是指由派遣機構與]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,由派遣勞工向要派企業給付勞務,勞動合同關系存在于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之間,但勞動力給付的事實則發生于派遣勞工與要派企業之間。勞動派遣的最顯著特征就是勞動力的雇用和使用分離。在這種情況下,勞動者不與實際用工單位簽訂合同,不發生勞動關系,而一些用人單位濫用勞務派遣,將勞力外包,成為一種派遣公司“管人不用人”,用人單位“用人不管人”的分離狀態。且由于勞務派遣機構亦存在種種問題,因此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,勞動者在選擇勞務派遣公司上,一定要擦亮眼睛,選擇實力比較強的單位。